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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

〔北宋〕王禹偁

清明
北宋·王禹偁

无花无酒过清明¹,兴味²萧然似野僧。
昨日邻家乞新火³,晓窗⁴分与读书灯。


译文

无花无酒地度过清明节,那萧索的兴致犹如居于山野庙宇的和尚一样。
昨日向邻居求讨新火种,破晓时将火种分给窗边做读书照明用的灯盏。

词句注释
1. 清明:阴历三月的节气,为春分之后的第十五日。在这一天中。有到郊外踏青和扫墓的习俗。
2. 兴味:兴致、趣味。萧然:萧索的样子。野僧。山野庙宇的和尚。
3. 乞新火。即向邻舍借来新的火种。古代。风俗每年清明节前一日或前二日为寒食节,禁烟火,吃冷食,至清明节重新生火,是为新火。乞,乞讨。
4. 晓窗:清晨的窗户

王禹偁

王禹偁

王禹偁(chēng)(954年-1001年),字元之,济州巨野(今属山东省菏泽市)人。北宋诗人、散文家、大臣。
王禹偁世为农家子,9岁能文。太平兴国八年(983年)进士,历任成武县(今属山东省菏泽市)主簿、右拾遗等职。献《端拱箴》,又献《御戎十策》,太宗大加称赏。拜左司谏、知制诰,判大理寺。淳化二年(991年)以庐州尼道安诉讼徐铉案受牵连,坐贬商州团练副使,移解州。咸平元年(998年),预修《太祖实录》。时宰相张齐贤、李沆不协,以禹偁议论轻重其间,落知制诰,出知黄州。作《三黜赋》以见志,有“屈于身兮而不屈其道,虽百谪而何亏”之语。咸平四年(1001年),徙蕲州,病卒。
王禹偁遇事敢言,喜臧否人物,以直躬行道为己任,为文著书多涉规讽,故不为流俗所容。真宗即位,应诏上疏言五事,系统提出其革新政治的主张:谨边防、减冗兵冗吏、淘汰僧尼、亲大臣而远小人等,开范仲淹推行的庆历新政之先声。他又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之先驱,以变革文风为己任,所著诗文变唐末五代雕绘纤弱之习,亦不为柳开等宋初作家之奇僻艰涩。其诗兼学杜甫、白居易。苏轼称誉他“以雄文直道独立当世”。一生撰著甚富,自编《小畜集》30卷,有《四部丛刊》影宋刻钞补本。